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网站公开一则行政处罚信息,涉及揭阳市勤高家居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揭榕市监处罚〔2023〕45号)。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揭阳市勤高家居有限公司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52003381537334 |
|||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 |
- |
- |
- |
- |
|
法定代表人 |
李霖祥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揭榕市监处罚〔2023〕45号 |
||||
违法行为类型 |
虚假广告 |
||||
违法事实 |
当事人于2022年8月初以500元的广告设计费用,从网上找人(已无法联系)对其公司生产的“油炸锅”进行页面设计制作,制作完成后于8月19日开始在其经营的天猫平台网店“geego旗舰店”上线销售该商品并使用他人设计的“全锅采用304食品用钢材质不含涂层”、“304钢蒸格”文字,但当事人所销售“油炸锅”锅身是304不锈钢,锅底中层是高导能铝,锅底外层是430导热钢,蒸格是201不锈钢材质,与上述网页宣传内容不符,易使消费者对产品的材质产生误解。该“油炸锅”每个成本价57元,至12月9日执法人员检查时销售上述“油炸锅”55个,共销售4875.71元,获得销售利润人民币1740.71元。经调查无法认定当事人销售产品获得的款项与当事人发布的广告具有直接因果关系,当事人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所得无法认定。 |
||||
处罚依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的规定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处罚内容 |
处予广告费用三倍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1500元)。 |
||||
罚款金额(万元) |
0.150000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0.000000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2-16 |
||||
公示截止期 |
2026-02-16 |
||||
处罚机关 |
揭阳市榕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数据来源单位 |
揭阳市榕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